听左老板的音乐其实没多长时间,看到豆瓣儿上有些哥们儿已经玩儿了十多年,我写的时候心里总是没那么踏实,但是你们应该允许有一些一件钟情的玩意儿存在,毕竟大家都是热爱装逼的文艺青年。
最初是在艾未未的纪录片里听到左小的音乐,到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只是觉得名字很奇怪,就去搜了一下。当时耳机声音开的很大,突然传来《阿丝玛》的吼叫,吓了我一跳,手中的烟掉在了地上,刚好一个同事进房间来找我,看到哥们儿惊慌失措的样子,严肃的看着我说,“你他妈是不是又在看毛片呢?一会儿给我拷点。”一见钟情的故事通常都有个浪漫的开始,而我却搞的如此尴尬,总觉得对不起左老板,但这也不是我的错,因为现在听阿丝玛还是会吓一跳。
我虽然热爱装逼,但不得不承认《走失的主人》和《庙会之旅》这两张愤怒之作我不是特别能接受,可能小左用力过猛了,我有点缓不过来。而对于其他的几张唱片,我结结实实的被左老板撂倒了。这样一来让我意识到自己还是一个柔情似水的男子,得出这个结论后心里堵了好几天,因为我一直以为自己非常的彪悍。
听到左老板的音乐的时候,我刚好来到了一个新的城市,这里的冬天很冷,夜很深。白天要跟跟一群傻逼不停的扯皮,下班回到家后,等到大家都睡去,才会一个人躺在床上,左小的歌声夹杂着夜把我包裹起来,虽然我不认识阿丝玛也没有自己的小莉,这个时候还是总会有甜甜的回忆。多少个夜里,只要《像孩子似地倾听》前奏的吉他一响起,就不能自己的泪流满面。想了很久原因,没有什么答案。
左小诅咒的音乐给我并不只是很简单的感动,往往压抑的心总是会得到最大的释放。让我不再愿意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悲悲切切,把自己搞的像韩剧男主角一样。《这正合适》的音乐响起,就好像我和左老板一起光着屁股在冬夜的大街上狂奔,边跑边哈哈大笑,一阵冷风吹过来,打个哆嗦,再继续傻逼呵呵的往前冲。
人生苦短,世事艰难。生活因为左小开始变得朴素和开阔,让我坚信会有个长着雏菊花儿脸蛋的姑娘站在平安大道上等着我,让我明白即使无所成就,依然可以选择做一个赤贫的石头,需要的时候砸进这滩死水中,溅起那么一朵两朵水花。
这正合适
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读《李敖回忆录》有感
近日买了十几本书,读了七八本书。买书的时候需要花钱,而无奈现在哥们儿囊中依然羞涩,故买书时内心天人交战,不过最后还是想想,不买不行,愤然下单,买个书都能被我搞的如此悲壮,说起来总有些尴尬。由此可以看出钱这个东西你可以不喜欢她,你可以不以她为目的,但终究不能忽略她,因为他总在你正义凛然的时候来泄你的气,给你平添烦恼。所以,我看到那些天赋异禀、才气逼人的文人混的没裤子穿的时候,并没有很多同情,你要想著书立说需先填饱了肚子,生计都解决不了的人在那儿自由民主不免给我投机之嫌。
李敖当年就是这样穷苦的一个惨绿少年,每天省下早餐钱去买书,这点跟我也挺像的,只不过李敖不吃早餐是因书所致,而我是因觉所致,一般我起床后就没有卖早餐的了。读这本书有一个很奇妙的感觉就是,很多在我心中很遥远的人物都变的那么接近。比如胡适、钱穆、于右任、傅斯年等等,近的好像我一伸手就能碰到他们的长袍,一台头就能看到他们讲台上飘落的粉笔灰。而李敖就是我们之间的纽带,是我和这些民国遗老的纽带,是2010世纪和1910之间的纽带,是如今这个相对安定僵硬中国人民共和国和当时动荡激进的中华民国之间的纽带。
世人多看到李敖张牙舞爪的一面,咄咄逼人的一面,到处留情的一面、老不正经的一面、四面树敌的一面,八面威风的一面,而我在这本书里却看到了他安静的一面、枯燥的一面、勤奋的一面、脆弱的一面。原来李敖在大学时也曾为了女友的离开而自杀,他买了一瓶安眠药吃了半瓶,剩下半瓶放在床头,所幸被室友发现,送到医院,免于一死。当时他这个女朋友“罗”的家人逼李敖信基督教,他不信,后又闲他太穷,故分道扬镳。这里又牵涉到了金钱的问题,可见,我上面说的实在没错,钱是个会给人平添烦恼的东西,她使爱情不仅仅是爱情,亲情不单纯是亲情,友情不独独只是友情。其实,不管是什么情,都是有代价的,只是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承认罢了,偶尔几个承认的人又会被别人攻击,说这个人眼里只有钱、只有权、只有外貌、只有富贵等等。而那些批评别人的人的各种情里就一定没有这些因素吗?我想只是他们掩饰的比较好吧,好到自己都意识不到,真以为自己有多牛逼呢。最可恶的是这些人还把这个作为自己道德上的优势去普度众生,说说这个,骂骂那个。天哥讨厌这些人百倍于那些眼中只有钱的人,恨到最后就一句话:去你妈的。
李敖工作之勤奋恐怕现在的很努力的年轻人都只能望其项背,他今年已经75岁了,每天工作18个小时,这个不是信口开河,从他的著作量就可以看出来。我且不说他总共写过多少书,光被国民党查禁的就有96本。在李敖第二次入狱后,国民党高层取消了当时新闻局长宋楚瑜给他办杂志的许可,但是没有取消他出书的资格。李敖竟然每月出一本10万字的书---<千秋评论丛书>,连出10年。这样一来此书便和杂志无异了,并且成为了一个奇迹,你能想象一个每个月写10万字,连写10年吗?勤奋的人不少见,有才气的人也不少见,而勤奋至此、才气至此的人实在少见。
李敖一生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追,绝不“算了”。他其实是一个大统派,却为了帮助台独的朋友争取言论自由而坐牢,稀里糊涂的成为了”本土委员”五大领袖之一。他骂蒋介石、蒋经国,恨不得将他们挖出来鞭尸,却又义卖自己的古董字画,所得700多万台币捐给了蒋经国的私生子章孝慈所任校长的东吴大学。还有一件不太为世人所知的事情就是,李敖曾经打算跟随共产党在台湾的间谍老师严侨逃回大陆,只是在临走前的晚上,严侨身份暴露,未能成行。严侨被捕之后,李敖省下吃饭的钱救济师母,后来严师母带着孩子到台北投奔亲戚(包括辜振甫),无人接收,只好把孩子送到孤儿院,自己去外国人家当仆人(台湾人不敢接收“共匪”的家属做工)。十几年后李敖和辜振甫打官司,赢了200万,给了严师母10万贴补家用,并说:这个钱就是当年闭门不见你的辜振甫给的,我总算给你出了一口气。严师母听后大哭,我亦动容。。
李敖另一个被人传颂的就是他那些女朋友,个个才貌兼备,我看过其中几个的照片,真他妈漂亮啊。具不完全统计,知道名字的至少十几个,其他的不知道还有多少了。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和胡因梦的那段短暂婚姻了,这个已经被人讲烂了,我不想再赘述。只是我真的不喜欢胡因梦这个人,有两点。第一、他和台湾一个妖僧林云的关系很好,并且对其极其信任。当我看到林云的照片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人是杀猪的,还是念经的?满脸肥肉,一身猥琐。 这个人,美国竞选总统的时候他要跑去作法,这个人,达赖喇嘛去台湾,他环侍左右,态度虔敬,这个人,跑到罗马去觐见教皇。这不傻逼吗?你到底是基督教的、藏传佛教、还是天主教的?而信任这个傻逼的只有一种人,就是傻逼。第二、现在茵茵小姐把头发剪那么短,我那天在电视上看到,差点认成刘家昌,由于本人十分讨厌刘家昌这个猥琐男,顾对胡因子的好感又减少了一分。李敖的女友中我欣赏的有小蕾、汝清、小屯(王志慧,现在的李太太)。还有他13岁的时候在北京暗恋的过一个女孩儿,一生都无法忘怀,当时还写了一首诗给这个女孩儿
——只为了一场春梦无痕的初恋/
我愿在时光倒流中停止/
在停止中死去/
我并不希冀她做我的朱丽叶/
但我若能长眠在她怀中/
我就宁愿不活十三岁以后的我了。
今年世博期间李敖又来上海、杭州逛了一圈,几乎享受了国宾的待遇,说了一些支持CCP的话,很多人不满了,说李敖变了,李敖投共了,李敖被统战了,李敖被赤化了。我到不这么看,第一、CCP现在该不该支持,我想还是要支持的,因为虽然我对现在政府每年投资高过军费的钱去维稳极其不满、对地方政府丧心病狂的打压良心犯极其不满,但是中国的现在的稳定真的太不容易的了,现在的年轻人不应该老想着清算,很多事情都已经发生了,现在这个时候再去清算得不偿失,对于CCP现在最好的方式就是支持它,养他、哄它、骗他,并且慢慢改变它,只到有一天它不再有那么深的颜色。如果他死性不改,等我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之后再去清算也不迟呀。第二、李敖对我党(党费一直没交,不确定现在还是不是我党)示好也是为了儿子,李戡今年来北京大学读书,总不能让李敖把北京的高层全部得罪了吧。李敖没那么傻,为了让某些人看的爽牺牲了自己儿子,这不傻逼吗?
李敖在台湾住了61年,只离开了十几天,但是台湾太小了,国民党和民进党太烂了,于是李敖不免“与之携小”了。89年夏秋之际,柴玲给李敖打电话致敬,李敖说:“我在台湾折腾了40年,还比不上你们折腾的40天,我的战场太小了,对手太烂了。”而只到现在大部分的台湾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年轻人的眼里只有台湾,岛国的劣根性慢慢凸显出来了。总之一句话,李敖为台湾做了太多,台湾还给李敖的太少了。
最后还是以李敖常提的一句陆游的诗作为结尾——“樽前作剧莫相笑,我死诸君思我狂。“意思就是说:喝酒的时候我在你们面前闹腾,大家不要笑我,等我死了以后,你们想我想的发疯。不知道李敖真的死了以后,会有多少人想他,反之我是会想的,并且想的发疯。
李敖当年就是这样穷苦的一个惨绿少年,每天省下早餐钱去买书,这点跟我也挺像的,只不过李敖不吃早餐是因书所致,而我是因觉所致,一般我起床后就没有卖早餐的了。读这本书有一个很奇妙的感觉就是,很多在我心中很遥远的人物都变的那么接近。比如胡适、钱穆、于右任、傅斯年等等,近的好像我一伸手就能碰到他们的长袍,一台头就能看到他们讲台上飘落的粉笔灰。而李敖就是我们之间的纽带,是我和这些民国遗老的纽带,是2010世纪和1910之间的纽带,是如今这个相对安定僵硬中国人民共和国和当时动荡激进的中华民国之间的纽带。
世人多看到李敖张牙舞爪的一面,咄咄逼人的一面,到处留情的一面、老不正经的一面、四面树敌的一面,八面威风的一面,而我在这本书里却看到了他安静的一面、枯燥的一面、勤奋的一面、脆弱的一面。原来李敖在大学时也曾为了女友的离开而自杀,他买了一瓶安眠药吃了半瓶,剩下半瓶放在床头,所幸被室友发现,送到医院,免于一死。当时他这个女朋友“罗”的家人逼李敖信基督教,他不信,后又闲他太穷,故分道扬镳。这里又牵涉到了金钱的问题,可见,我上面说的实在没错,钱是个会给人平添烦恼的东西,她使爱情不仅仅是爱情,亲情不单纯是亲情,友情不独独只是友情。其实,不管是什么情,都是有代价的,只是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承认罢了,偶尔几个承认的人又会被别人攻击,说这个人眼里只有钱、只有权、只有外貌、只有富贵等等。而那些批评别人的人的各种情里就一定没有这些因素吗?我想只是他们掩饰的比较好吧,好到自己都意识不到,真以为自己有多牛逼呢。最可恶的是这些人还把这个作为自己道德上的优势去普度众生,说说这个,骂骂那个。天哥讨厌这些人百倍于那些眼中只有钱的人,恨到最后就一句话:去你妈的。
李敖工作之勤奋恐怕现在的很努力的年轻人都只能望其项背,他今年已经75岁了,每天工作18个小时,这个不是信口开河,从他的著作量就可以看出来。我且不说他总共写过多少书,光被国民党查禁的就有96本。在李敖第二次入狱后,国民党高层取消了当时新闻局长宋楚瑜给他办杂志的许可,但是没有取消他出书的资格。李敖竟然每月出一本10万字的书---<千秋评论丛书>,连出10年。这样一来此书便和杂志无异了,并且成为了一个奇迹,你能想象一个每个月写10万字,连写10年吗?勤奋的人不少见,有才气的人也不少见,而勤奋至此、才气至此的人实在少见。
李敖一生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追,绝不“算了”。他其实是一个大统派,却为了帮助台独的朋友争取言论自由而坐牢,稀里糊涂的成为了”本土委员”五大领袖之一。他骂蒋介石、蒋经国,恨不得将他们挖出来鞭尸,却又义卖自己的古董字画,所得700多万台币捐给了蒋经国的私生子章孝慈所任校长的东吴大学。还有一件不太为世人所知的事情就是,李敖曾经打算跟随共产党在台湾的间谍老师严侨逃回大陆,只是在临走前的晚上,严侨身份暴露,未能成行。严侨被捕之后,李敖省下吃饭的钱救济师母,后来严师母带着孩子到台北投奔亲戚(包括辜振甫),无人接收,只好把孩子送到孤儿院,自己去外国人家当仆人(台湾人不敢接收“共匪”的家属做工)。十几年后李敖和辜振甫打官司,赢了200万,给了严师母10万贴补家用,并说:这个钱就是当年闭门不见你的辜振甫给的,我总算给你出了一口气。严师母听后大哭,我亦动容。。
李敖另一个被人传颂的就是他那些女朋友,个个才貌兼备,我看过其中几个的照片,真他妈漂亮啊。具不完全统计,知道名字的至少十几个,其他的不知道还有多少了。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和胡因梦的那段短暂婚姻了,这个已经被人讲烂了,我不想再赘述。只是我真的不喜欢胡因梦这个人,有两点。第一、他和台湾一个妖僧林云的关系很好,并且对其极其信任。当我看到林云的照片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人是杀猪的,还是念经的?满脸肥肉,一身猥琐。 这个人,美国竞选总统的时候他要跑去作法,这个人,达赖喇嘛去台湾,他环侍左右,态度虔敬,这个人,跑到罗马去觐见教皇。这不傻逼吗?你到底是基督教的、藏传佛教、还是天主教的?而信任这个傻逼的只有一种人,就是傻逼。第二、现在茵茵小姐把头发剪那么短,我那天在电视上看到,差点认成刘家昌,由于本人十分讨厌刘家昌这个猥琐男,顾对胡因子的好感又减少了一分。李敖的女友中我欣赏的有小蕾、汝清、小屯(王志慧,现在的李太太)。还有他13岁的时候在北京暗恋的过一个女孩儿,一生都无法忘怀,当时还写了一首诗给这个女孩儿
——只为了一场春梦无痕的初恋/
我愿在时光倒流中停止/
在停止中死去/
我并不希冀她做我的朱丽叶/
但我若能长眠在她怀中/
我就宁愿不活十三岁以后的我了。
今年世博期间李敖又来上海、杭州逛了一圈,几乎享受了国宾的待遇,说了一些支持CCP的话,很多人不满了,说李敖变了,李敖投共了,李敖被统战了,李敖被赤化了。我到不这么看,第一、CCP现在该不该支持,我想还是要支持的,因为虽然我对现在政府每年投资高过军费的钱去维稳极其不满、对地方政府丧心病狂的打压良心犯极其不满,但是中国的现在的稳定真的太不容易的了,现在的年轻人不应该老想着清算,很多事情都已经发生了,现在这个时候再去清算得不偿失,对于CCP现在最好的方式就是支持它,养他、哄它、骗他,并且慢慢改变它,只到有一天它不再有那么深的颜色。如果他死性不改,等我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之后再去清算也不迟呀。第二、李敖对我党(党费一直没交,不确定现在还是不是我党)示好也是为了儿子,李戡今年来北京大学读书,总不能让李敖把北京的高层全部得罪了吧。李敖没那么傻,为了让某些人看的爽牺牲了自己儿子,这不傻逼吗?
李敖在台湾住了61年,只离开了十几天,但是台湾太小了,国民党和民进党太烂了,于是李敖不免“与之携小”了。89年夏秋之际,柴玲给李敖打电话致敬,李敖说:“我在台湾折腾了40年,还比不上你们折腾的40天,我的战场太小了,对手太烂了。”而只到现在大部分的台湾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年轻人的眼里只有台湾,岛国的劣根性慢慢凸显出来了。总之一句话,李敖为台湾做了太多,台湾还给李敖的太少了。
最后还是以李敖常提的一句陆游的诗作为结尾——“樽前作剧莫相笑,我死诸君思我狂。“意思就是说:喝酒的时候我在你们面前闹腾,大家不要笑我,等我死了以后,你们想我想的发疯。不知道李敖真的死了以后,会有多少人想他,反之我是会想的,并且想的发疯。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
天哥的故事
有这么一个人经常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大家喜欢叫他天哥,他长的不帅,但是不愿意承认,他经常以知识分子自居,但是没有人愿意承认。最近我对他说,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最悲哀,一是踌躇满志,二是万念俱灰。他想了一会对我讲:草,怎么好像都是在说我。我有时候很欣赏他,更多的时候是烦他,现在就来讲讲他的故事。
天哥的童年过的很快乐,他是他们那一片的孩子王,整天带着一群小弟到处乱窜,本来天哥是不屑于和其他小孩儿一块儿玩的,总觉得他们太弱,配不上彪悍的自己 。自从他看了《圣斗士星矢》以后改变了这个想法,觉得虽然自己是星矢,但也需要紫龙、冰河一样的伙伴才能成气候。于是就召集了几个小朋友,把他们约到偃师水泥厂的小花园里,郑重其事说:从此以后我们就是青铜圣斗士了。这些小朋友都比天哥小几岁,基本上在四五岁之间,天哥大概8岁左右,迫于实力上的差距,只好接受了圣斗士这个职称。然后就开始分配角色,天哥自然是星矢了,但是青铜圣斗士里面有一个叫阿顺的是女孩子,所以被分到阿顺的那位就很不满意,对天哥说:为什么我们不是黄金圣斗士或者冥斗士呢,他们不是更牛B吗?天哥很不屑的说:他们不牛B,只是盔甲牛B。
第二天,天哥就想办法给小朋友们弄盔甲,结果费了半天劲,还是没找到。但总要有一个标志吧,于是就把自己家买的“春都”火腿肠的标签撕下来,贴在自己的额头中间,就算是自己小团体的标志。接着又去找了几根木棍分给大伙,说,既然我们自己的标志和装备都有了,以后就要一起战斗,不能单独行动。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水泥厂区经常出现几个额头上贴着春都火腿肠标签的小孩儿,拿着木棍,神情庄严的在巡逻。后来,迫于家长的压力,几个小朋友陆续的退出了这个团体,就剩下天哥一个人了,再后来,春都火腿厂也破产了,再也弄不到圣斗士的标志,天哥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他人生的第一个组织就这样解散了,但由于大家都住在水泥厂的小区,每次遇到以前的队员,他总是说:你们等着吧,我的小宇宙总有一天会爆发的。但是16年过去,天哥就快24了,现在由于没有工作,蜗居在郑州一个叫做押砦的城中村里,他的小宇宙也从来没有爆发过,或许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小宇宙吧。
慢慢的天哥要升初中了,在爸妈的努力下他进到了诸葛镇最好的初中,诸葛镇中。当时这个学校的校长叫王龙祥,在入学典礼上王校长要讲话,他讲话时很奇怪,总是喜欢一只手插着腰,一只手的中指着大家,在满口道德文章的同时右手却做着这样一个动作,天哥总是替校长感到尴尬。
就这样,天哥在被校长右手的中指做了一次入学洗礼之后就开始了自己的初中生活,在初二那年的一天晚上,他和灿峰(天哥同学)去一个同学的家里住,这个同学叫李洪磊,大家都叫他“忽雷”,这两个字是不是这样写,是什么意思天哥也不知道,反正大家都这么叫。这个房子其实是“忽雷”的爸爸在乡政府里临时休息的地方,大家住烦了30多个人一间并且散发着尿骚味儿的宿舍就去乡政府里改善一下生活,到家里的时候,灿峰突然拿出来两封信,对着天哥和忽雷说,这是两个女生给你们的信。他们两个都意识到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书,忽雷表现的很镇定,拿着自己的那封就烧了,意思是爷们儿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天哥心里突然慌了,他很矛盾,因为他对女人还是充满兴趣的,但要是不烧就不是爷们儿了。灿峰和忽雷淫荡的看着他,他觉得还是做个爷们儿吧,女人没了还可以再找。于是在群众的压力下只好把自己那封也烧了。说起这事,天哥总是很感伤,因为那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并且是唯一一封。我问他,你还记得那个女孩儿的名字吗?他说:记得,但我却忘了她的样子了。时间真的很可怕,会让你忘记很多东西,包括曾经喜欢你的那个女孩儿的样子。但最近有消息称忽雷快要结婚了,而天哥至今还没谈过一次恋爱,提起这个他总说,交友不慎啊,交友不慎。
天哥所在的诸葛镇是在他小时候是属于偃师市管的,偃师市里面有个偃师人认为很牛B的高中,偃师高中,家长都觉得小孩儿只要考进去就牛B了,但是是以一种什么方式,在哪方面牛B却没有人知道。天哥也经过自己的努力和金钱的魅力进入了偃高,进入了058班,班长是一个叫做郭晶的少女,这位少女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产生了很重要的作用,好像自从天哥认识了她之后,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和她有关。
最近的一件事情是他去河南财经和郭晶吃饭,天哥当时骑一辆没有刹车的自行车,在骑到东风路的时候忽然有个美女在旁边站打的,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回过头来的时候,前面停了一辆奥迪A6,接着就悲剧了,直接撞了上去。本来天哥是打算起来就跑的,因为车里面那哥们儿正在听音乐,没感觉到被自行车撞了。但是这个自行车的车把插在了奥迪的尾灯里面,怎么弄也弄不出来,逃跑的计划无法实施。由于这自行车还是别人的,他还必须把车弄出来,在周围围观群众的鼓励下,经过天哥数次玩命的拔插,车总算弄出来了。出来以后周围的群众突然都不说话了,天哥很疑惑,这时候应该鼓掌的呀,低头一看,原来由于用力过猛,把奥迪的尾灯直接拽出来了,挂在车把上面。事已至此,天哥想,豁出去了,推着自行车走到驾驶室旁,对那个依然沉浸的音乐中的小伙说:大哥,你先停一会,我不小心把你车的尾灯弄下来了。那小伙看了一眼挂着奥迪尾灯的自行车,表现的很慌张: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天哥一脸抱歉的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下,并把自己说成是一个去财院赶考的穷学生,花了400块钱了结了此事。他身上当时有500,没有全给人家,因为还要剩点钱请晶晶吃饭。现在郭晶还在财院读书,经常鄙视天哥,说等她将来毕业了肯定能找到一个体面的工作,不会像你这样。天哥说:你看,这就是你在大学里的好处,你可以鄙视任何人,什么奥巴马、李嘉诚、lady gaga全是扯淡,等老娘出去把他们都灭了。但事实上是你离开学校以后发现好像每个人都比自己强,更悲哀的是你鄙视别人成为了一种习惯,过了一段时间就要鄙视一把,就像通信里面的周期性位置更新一样,但这个时候你会发现可以鄙视的人只有你自己。
听天哥说,他在高中的时候还遇到了一个很喜欢女孩儿,追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未遂。我问天哥,你恨她吗?他说恨个屌啊,人家招你惹你了你就恨人家。什么是爱,你爱的那个人感受到了你的爱才是爱,你要是自己整天把自己弄成像韩剧男主角一样,觉得自己付出了多少没有回报,但是都是一个人在那儿思念、忧伤、郁闷,那你就是一傻逼,我当时就是这么一傻逼,但现在不是了。
我又问天哥,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儿呢,他说:她叫园园,到处长的都挺圆的,很圆很圆。我说,能具体点吗?他说:你别问了,我想把她留给自己。接着说,我都快忘了她的样子了。我笑了笑,时间真的很可怕,会让你忘记很多东西,包括曾经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儿的样子。
天哥现在还在押砦呆着,工作已经有了一些眉目,估计很快就要走了吧。他对我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想清楚了一件事情,原来我们爸妈口中常说的日子,就是我们心中所谓的生活。
天哥的童年过的很快乐,他是他们那一片的孩子王,整天带着一群小弟到处乱窜,本来天哥是不屑于和其他小孩儿一块儿玩的,总觉得他们太弱,配不上彪悍的自己 。自从他看了《圣斗士星矢》以后改变了这个想法,觉得虽然自己是星矢,但也需要紫龙、冰河一样的伙伴才能成气候。于是就召集了几个小朋友,把他们约到偃师水泥厂的小花园里,郑重其事说:从此以后我们就是青铜圣斗士了。这些小朋友都比天哥小几岁,基本上在四五岁之间,天哥大概8岁左右,迫于实力上的差距,只好接受了圣斗士这个职称。然后就开始分配角色,天哥自然是星矢了,但是青铜圣斗士里面有一个叫阿顺的是女孩子,所以被分到阿顺的那位就很不满意,对天哥说:为什么我们不是黄金圣斗士或者冥斗士呢,他们不是更牛B吗?天哥很不屑的说:他们不牛B,只是盔甲牛B。
第二天,天哥就想办法给小朋友们弄盔甲,结果费了半天劲,还是没找到。但总要有一个标志吧,于是就把自己家买的“春都”火腿肠的标签撕下来,贴在自己的额头中间,就算是自己小团体的标志。接着又去找了几根木棍分给大伙,说,既然我们自己的标志和装备都有了,以后就要一起战斗,不能单独行动。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水泥厂区经常出现几个额头上贴着春都火腿肠标签的小孩儿,拿着木棍,神情庄严的在巡逻。后来,迫于家长的压力,几个小朋友陆续的退出了这个团体,就剩下天哥一个人了,再后来,春都火腿厂也破产了,再也弄不到圣斗士的标志,天哥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他人生的第一个组织就这样解散了,但由于大家都住在水泥厂的小区,每次遇到以前的队员,他总是说:你们等着吧,我的小宇宙总有一天会爆发的。但是16年过去,天哥就快24了,现在由于没有工作,蜗居在郑州一个叫做押砦的城中村里,他的小宇宙也从来没有爆发过,或许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小宇宙吧。
慢慢的天哥要升初中了,在爸妈的努力下他进到了诸葛镇最好的初中,诸葛镇中。当时这个学校的校长叫王龙祥,在入学典礼上王校长要讲话,他讲话时很奇怪,总是喜欢一只手插着腰,一只手的中指着大家,在满口道德文章的同时右手却做着这样一个动作,天哥总是替校长感到尴尬。
就这样,天哥在被校长右手的中指做了一次入学洗礼之后就开始了自己的初中生活,在初二那年的一天晚上,他和灿峰(天哥同学)去一个同学的家里住,这个同学叫李洪磊,大家都叫他“忽雷”,这两个字是不是这样写,是什么意思天哥也不知道,反正大家都这么叫。这个房子其实是“忽雷”的爸爸在乡政府里临时休息的地方,大家住烦了30多个人一间并且散发着尿骚味儿的宿舍就去乡政府里改善一下生活,到家里的时候,灿峰突然拿出来两封信,对着天哥和忽雷说,这是两个女生给你们的信。他们两个都意识到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书,忽雷表现的很镇定,拿着自己的那封就烧了,意思是爷们儿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天哥心里突然慌了,他很矛盾,因为他对女人还是充满兴趣的,但要是不烧就不是爷们儿了。灿峰和忽雷淫荡的看着他,他觉得还是做个爷们儿吧,女人没了还可以再找。于是在群众的压力下只好把自己那封也烧了。说起这事,天哥总是很感伤,因为那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并且是唯一一封。我问他,你还记得那个女孩儿的名字吗?他说:记得,但我却忘了她的样子了。时间真的很可怕,会让你忘记很多东西,包括曾经喜欢你的那个女孩儿的样子。但最近有消息称忽雷快要结婚了,而天哥至今还没谈过一次恋爱,提起这个他总说,交友不慎啊,交友不慎。
天哥所在的诸葛镇是在他小时候是属于偃师市管的,偃师市里面有个偃师人认为很牛B的高中,偃师高中,家长都觉得小孩儿只要考进去就牛B了,但是是以一种什么方式,在哪方面牛B却没有人知道。天哥也经过自己的努力和金钱的魅力进入了偃高,进入了058班,班长是一个叫做郭晶的少女,这位少女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产生了很重要的作用,好像自从天哥认识了她之后,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和她有关。
最近的一件事情是他去河南财经和郭晶吃饭,天哥当时骑一辆没有刹车的自行车,在骑到东风路的时候忽然有个美女在旁边站打的,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回过头来的时候,前面停了一辆奥迪A6,接着就悲剧了,直接撞了上去。本来天哥是打算起来就跑的,因为车里面那哥们儿正在听音乐,没感觉到被自行车撞了。但是这个自行车的车把插在了奥迪的尾灯里面,怎么弄也弄不出来,逃跑的计划无法实施。由于这自行车还是别人的,他还必须把车弄出来,在周围围观群众的鼓励下,经过天哥数次玩命的拔插,车总算弄出来了。出来以后周围的群众突然都不说话了,天哥很疑惑,这时候应该鼓掌的呀,低头一看,原来由于用力过猛,把奥迪的尾灯直接拽出来了,挂在车把上面。事已至此,天哥想,豁出去了,推着自行车走到驾驶室旁,对那个依然沉浸的音乐中的小伙说:大哥,你先停一会,我不小心把你车的尾灯弄下来了。那小伙看了一眼挂着奥迪尾灯的自行车,表现的很慌张: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天哥一脸抱歉的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下,并把自己说成是一个去财院赶考的穷学生,花了400块钱了结了此事。他身上当时有500,没有全给人家,因为还要剩点钱请晶晶吃饭。现在郭晶还在财院读书,经常鄙视天哥,说等她将来毕业了肯定能找到一个体面的工作,不会像你这样。天哥说:你看,这就是你在大学里的好处,你可以鄙视任何人,什么奥巴马、李嘉诚、lady gaga全是扯淡,等老娘出去把他们都灭了。但事实上是你离开学校以后发现好像每个人都比自己强,更悲哀的是你鄙视别人成为了一种习惯,过了一段时间就要鄙视一把,就像通信里面的周期性位置更新一样,但这个时候你会发现可以鄙视的人只有你自己。
听天哥说,他在高中的时候还遇到了一个很喜欢女孩儿,追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未遂。我问天哥,你恨她吗?他说恨个屌啊,人家招你惹你了你就恨人家。什么是爱,你爱的那个人感受到了你的爱才是爱,你要是自己整天把自己弄成像韩剧男主角一样,觉得自己付出了多少没有回报,但是都是一个人在那儿思念、忧伤、郁闷,那你就是一傻逼,我当时就是这么一傻逼,但现在不是了。
我又问天哥,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儿呢,他说:她叫园园,到处长的都挺圆的,很圆很圆。我说,能具体点吗?他说:你别问了,我想把她留给自己。接着说,我都快忘了她的样子了。我笑了笑,时间真的很可怕,会让你忘记很多东西,包括曾经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儿的样子。
天哥现在还在押砦呆着,工作已经有了一些眉目,估计很快就要走了吧。他对我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想清楚了一件事情,原来我们爸妈口中常说的日子,就是我们心中所谓的生活。
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夏
这些天下了些雨,有了丝丝的凉意。让人暂且忘了这仲夏,忘了那焦灼的太阳。这个夏天发生了太多的故事,多的让我都来不及去纪念,甚至来不及去感受。想想去年的现在,我还在家里悠闲到无聊的过着暑假,而今却每天在河南各个城市奔波,生活的改变总是让我没有办法去揣测,却又忍不住去眷恋。
前些天在鹤壁的时候,到了下午七点多,天色已经很暗了,记得第一次去鹤壁,这时候还是伴着夕阳,笼着余辉呢。忽然感觉到这个夏天业已慢慢的离我而去了,没能去感受她的来临,总是应该纪念一下她的离去吧,于是现在便躺在床上,抱着电脑,写写这个不一样的夏天。
北方的夏一如既往的炽烈,虽然不如武汉和其他几个南方城市那样炎热,却也分明的表达着她和其他季节的不同,这样的不同和我特别的记忆交织在一起,散发着如正午雨后渐次缭绕的湿气,长久的萦绕在心头,无法抹去,偶尔遇到了相似的夏,相似的正午,这湿气便再次腾起,凝在我们每个人的眸中,变成泪滴。
在这个夏天,我彻底的告别了我的大学,告别了这16年的学生时代。本来以为离开总是要从容的告别,但却走的如此仓皇,本来以为告别总是要有些许的不舍,但却无暇去更多的感受那份忧伤,本来以为忧伤过后,回忆之中会尽是美好,而如今眼前还是只有送你时,你离我而去的背影,抱你后,我满心的惆怅。
李瑞走的那天,是一个午后,我中午的酒意还未完全退去,迷迷糊糊的去把学位证领了,回来的路上看到他大包小包的样子,知道他要走了,赶快叫住他,然后跑到宿舍把证书放好,就出来追了。我们三三两两的走在路上,并没有聚集在一起,好像那样会显得很尴尬,不知道说些什么。就这样,走到了学校的一个十字路口,打了个的,然后一句话没说,他就这样走了,当时所有人都以为这哥们要去非洲,去一个名字叫做乍得的国家,撒哈拉南部,和达尔富尔接壤,于是弄得我们有一种生死离别的感觉。他上车后,我们看着缓缓驶去的出租车,依然没有说话,转过头来,老唐说:我有点想哭。我没理他,快步走到了前面,因为我已经哭了。
2009年6月10号,王磊和罗淑娟结婚了,哥们做事一向十分彪悍,没毕业,先把婚给结了。听到这个消息后,我们所有人只说了一个字:靠。然后每个人都极其期待他们的婚礼,特别是我。由于我当时正在现在工作的这个公司实习,全省到处跑,没有特别多的时间,但按照计划那天我是应该能赶上他们的婚礼的,但无奈天意弄人啊,公司这边一点点的变动,把我的计划全部打乱了,只好在结婚前一天,十分不要脸的给王磊打了个电话,说去不了。其实一直觉得自己挺傻B的,但没想到竟然能傻B到这个样子。
我和这对小夫妻很早就认识了,磊哥大一的时候和五龙住隔壁,当时我刚上大学,内心极度的空虚,天天去找五龙,然后认识他们宿舍的哥们,接着也就认识王磊,和他宿舍的其他三个兄弟。然后经常在一起玩,一起喝酒,一起打球,一起聊他妈的哲学,一起凌晨跑到KTV,他唱了一晚上,我睡了一晚上,一起去搞什么调研,全校乱贴广告,到处招兵买马,一起吹牛,搞的全世界都是自己的一样,一起度过了我们荒唐的青春岁月。
和娟姐第一次见面是在一辆很破的中巴车上。大一我们当时的班长傻强同学,激情澎湃,把我们弄到尚未开发好的一座山上去旅游,租了一辆车,地方不够,只好让班里其他人先坐上走了,而我身为当时的生活委员,肯定要照顾一下大家的生活了,虽然在平时我一般照顾的都是女同学的生活。于是就站在路边傻等,刚好看到另一群包车的人,一问,也是去神农山的,就蹭上去了,刚坐到车上,娟姐过来了,露出了十分神秘的笑容:同学,你是哪个专业的?由于娟姐十分美丽大方,勤劳勇敢,吃苦耐劳,能歌善舞,而我当时就是一土鳖,当然了,现在也差不多是。看到“美丽大方,勤劳勇敢,吃苦耐劳,能歌善舞”的这么一个女孩儿主动跟我说话,显得很紧张,为了掩饰紧张,我就表现的很严肃,看着窗外,说了句:通信工程。这时候“美丽大方,勤劳勇敢,吃苦耐劳,能歌善舞”的娟姐反而好像有点紧张了,就没再过问,也没把我赶下去,可能是我掩饰的太好了,让嫂子觉得这样看着窗外说话很酷,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就紧张了。。
后来,我们三个人又在做社会调研的时候更加熟悉了,也有了很多的故事,有些都已经记不清楚了,那些晚上我们一起吃饭时昏黄的路灯,那些我们聊天时放肆的笑声,那些吻过我们的风,那些撕裂的夕阳,那些迟迟不肯落去的叶,都慢慢的模糊了,它们不给我时间去怀念,就这样急匆匆的走了,走了。
离开河南理工前的一个晚上,我和娜娜一起去散步,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晚上一次都没在湖边走过,馨月湖很美,只不过我从来不觉得那是我的。只有一次喝酒喝的实在憋不住了,回来的时候教室全都关门了,当然我的意思是教室关门了,厕所也就进不去了,并不是我有去教室撒尿的习惯。于是就赶快跑到湖边,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一下,谁知道凌晨一点,还下着雨,湖边竟然全部是情侣,我绕了一圈后,发现了恋爱中的人是多么的疯狂,但这些人不知道快被尿憋死的人也是很疯狂的,疯狂到直接当着一对情侣的面在湖边解决了一下,那对情侣很不好意思,我很坦然。
我们一起走到了学校刚修好的荷花池边,聊了一些很无聊的话题,而现在我坐在这里,却对当时的无聊倍加怀念,分手的时候我抱了一下她,如果不是陈建华同学突然打电话找我,我想我又要哭了。大周同学看到这里千万不要生气,我们只是单纯的抱了一下,我这人清心寡欲的,你也不是不知道。如今娜娜要去杭州读研了,而我也不知道明天将会漂泊到何处,很多年前,我就明白红尘总是滚滚的来,但没想到,它也会滚滚的去。虽然我个人不喜欢杭州,但还是希望你在那里能够生活的很快乐。
和娜娜告别后,又和华哥见面聊了一下,我喝四杯菠萝汁,他喝了两杯,然后就回宿舍了。姜B刚好也回来了,醉的半死,他把裤子脱到脚踝那里,把衬衫铺在我宿舍地板上,然后躺在上面一直唱《后来》,我和傻强很尴尬的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志云回来了,两眼发直,一直在问:你知道我喝了多少酒吗,你知道我喝了多少酒吗?接着趴在地上,在柜子里找了四包烟,丢在地上,上床睡了。接着啊腾和灼明也回来了,一个个也是那吊样,我看着他们疲惫的脸,心里无尽的伤感,因为这样肆无忌惮的日子就要远去了,并且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这时,姜B清醒了一点,我们两个拿着半瓶可乐,站在走廊的尽头,看着从来没有星光的焦作的夜空,聊着那些思念过的女孩儿,聊着那些错过了的爱。
现在,由于工作的原因,每个月都要来焦作一次。每次从学校门前过,总是不愿意进去。你们都走了,我去那里干嘛,我的大学只有四年,与你们相伴的四年。不过有一次忍不住进去看了看,从馨月湖边走过的时候,传来了一阵知了的叫声,它们每个夏天都是这样,不知疲倦,唧唧喳喳,却不知聒碎了我多少的梦啊,多少年华。
好了,累了,就写到这儿吧。
晚安,今夏。
前些天在鹤壁的时候,到了下午七点多,天色已经很暗了,记得第一次去鹤壁,这时候还是伴着夕阳,笼着余辉呢。忽然感觉到这个夏天业已慢慢的离我而去了,没能去感受她的来临,总是应该纪念一下她的离去吧,于是现在便躺在床上,抱着电脑,写写这个不一样的夏天。
北方的夏一如既往的炽烈,虽然不如武汉和其他几个南方城市那样炎热,却也分明的表达着她和其他季节的不同,这样的不同和我特别的记忆交织在一起,散发着如正午雨后渐次缭绕的湿气,长久的萦绕在心头,无法抹去,偶尔遇到了相似的夏,相似的正午,这湿气便再次腾起,凝在我们每个人的眸中,变成泪滴。
在这个夏天,我彻底的告别了我的大学,告别了这16年的学生时代。本来以为离开总是要从容的告别,但却走的如此仓皇,本来以为告别总是要有些许的不舍,但却无暇去更多的感受那份忧伤,本来以为忧伤过后,回忆之中会尽是美好,而如今眼前还是只有送你时,你离我而去的背影,抱你后,我满心的惆怅。
李瑞走的那天,是一个午后,我中午的酒意还未完全退去,迷迷糊糊的去把学位证领了,回来的路上看到他大包小包的样子,知道他要走了,赶快叫住他,然后跑到宿舍把证书放好,就出来追了。我们三三两两的走在路上,并没有聚集在一起,好像那样会显得很尴尬,不知道说些什么。就这样,走到了学校的一个十字路口,打了个的,然后一句话没说,他就这样走了,当时所有人都以为这哥们要去非洲,去一个名字叫做乍得的国家,撒哈拉南部,和达尔富尔接壤,于是弄得我们有一种生死离别的感觉。他上车后,我们看着缓缓驶去的出租车,依然没有说话,转过头来,老唐说:我有点想哭。我没理他,快步走到了前面,因为我已经哭了。
2009年6月10号,王磊和罗淑娟结婚了,哥们做事一向十分彪悍,没毕业,先把婚给结了。听到这个消息后,我们所有人只说了一个字:靠。然后每个人都极其期待他们的婚礼,特别是我。由于我当时正在现在工作的这个公司实习,全省到处跑,没有特别多的时间,但按照计划那天我是应该能赶上他们的婚礼的,但无奈天意弄人啊,公司这边一点点的变动,把我的计划全部打乱了,只好在结婚前一天,十分不要脸的给王磊打了个电话,说去不了。其实一直觉得自己挺傻B的,但没想到竟然能傻B到这个样子。
我和这对小夫妻很早就认识了,磊哥大一的时候和五龙住隔壁,当时我刚上大学,内心极度的空虚,天天去找五龙,然后认识他们宿舍的哥们,接着也就认识王磊,和他宿舍的其他三个兄弟。然后经常在一起玩,一起喝酒,一起打球,一起聊他妈的哲学,一起凌晨跑到KTV,他唱了一晚上,我睡了一晚上,一起去搞什么调研,全校乱贴广告,到处招兵买马,一起吹牛,搞的全世界都是自己的一样,一起度过了我们荒唐的青春岁月。
和娟姐第一次见面是在一辆很破的中巴车上。大一我们当时的班长傻强同学,激情澎湃,把我们弄到尚未开发好的一座山上去旅游,租了一辆车,地方不够,只好让班里其他人先坐上走了,而我身为当时的生活委员,肯定要照顾一下大家的生活了,虽然在平时我一般照顾的都是女同学的生活。于是就站在路边傻等,刚好看到另一群包车的人,一问,也是去神农山的,就蹭上去了,刚坐到车上,娟姐过来了,露出了十分神秘的笑容:同学,你是哪个专业的?由于娟姐十分美丽大方,勤劳勇敢,吃苦耐劳,能歌善舞,而我当时就是一土鳖,当然了,现在也差不多是。看到“美丽大方,勤劳勇敢,吃苦耐劳,能歌善舞”的这么一个女孩儿主动跟我说话,显得很紧张,为了掩饰紧张,我就表现的很严肃,看着窗外,说了句:通信工程。这时候“美丽大方,勤劳勇敢,吃苦耐劳,能歌善舞”的娟姐反而好像有点紧张了,就没再过问,也没把我赶下去,可能是我掩饰的太好了,让嫂子觉得这样看着窗外说话很酷,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就紧张了。。
后来,我们三个人又在做社会调研的时候更加熟悉了,也有了很多的故事,有些都已经记不清楚了,那些晚上我们一起吃饭时昏黄的路灯,那些我们聊天时放肆的笑声,那些吻过我们的风,那些撕裂的夕阳,那些迟迟不肯落去的叶,都慢慢的模糊了,它们不给我时间去怀念,就这样急匆匆的走了,走了。
离开河南理工前的一个晚上,我和娜娜一起去散步,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晚上一次都没在湖边走过,馨月湖很美,只不过我从来不觉得那是我的。只有一次喝酒喝的实在憋不住了,回来的时候教室全都关门了,当然我的意思是教室关门了,厕所也就进不去了,并不是我有去教室撒尿的习惯。于是就赶快跑到湖边,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一下,谁知道凌晨一点,还下着雨,湖边竟然全部是情侣,我绕了一圈后,发现了恋爱中的人是多么的疯狂,但这些人不知道快被尿憋死的人也是很疯狂的,疯狂到直接当着一对情侣的面在湖边解决了一下,那对情侣很不好意思,我很坦然。
我们一起走到了学校刚修好的荷花池边,聊了一些很无聊的话题,而现在我坐在这里,却对当时的无聊倍加怀念,分手的时候我抱了一下她,如果不是陈建华同学突然打电话找我,我想我又要哭了。大周同学看到这里千万不要生气,我们只是单纯的抱了一下,我这人清心寡欲的,你也不是不知道。如今娜娜要去杭州读研了,而我也不知道明天将会漂泊到何处,很多年前,我就明白红尘总是滚滚的来,但没想到,它也会滚滚的去。虽然我个人不喜欢杭州,但还是希望你在那里能够生活的很快乐。
和娜娜告别后,又和华哥见面聊了一下,我喝四杯菠萝汁,他喝了两杯,然后就回宿舍了。姜B刚好也回来了,醉的半死,他把裤子脱到脚踝那里,把衬衫铺在我宿舍地板上,然后躺在上面一直唱《后来》,我和傻强很尴尬的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志云回来了,两眼发直,一直在问:你知道我喝了多少酒吗,你知道我喝了多少酒吗?接着趴在地上,在柜子里找了四包烟,丢在地上,上床睡了。接着啊腾和灼明也回来了,一个个也是那吊样,我看着他们疲惫的脸,心里无尽的伤感,因为这样肆无忌惮的日子就要远去了,并且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这时,姜B清醒了一点,我们两个拿着半瓶可乐,站在走廊的尽头,看着从来没有星光的焦作的夜空,聊着那些思念过的女孩儿,聊着那些错过了的爱。
现在,由于工作的原因,每个月都要来焦作一次。每次从学校门前过,总是不愿意进去。你们都走了,我去那里干嘛,我的大学只有四年,与你们相伴的四年。不过有一次忍不住进去看了看,从馨月湖边走过的时候,传来了一阵知了的叫声,它们每个夏天都是这样,不知疲倦,唧唧喳喳,却不知聒碎了我多少的梦啊,多少年华。
好了,累了,就写到这儿吧。
晚安,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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